关于新生犬登记时涉及近亲繁殖交配情况的补充说明
2012-12-24 16:12:17 | 编辑:编辑部-1
各位CKU会员,您们好:
目前会员朋友们在网络以及杂志等媒体中可以看到很多介绍近亲繁殖的文章,但是很多会员对具体近亲繁殖界定依然不是很清晰,造成在进行新生犬登记时产生很多误区。现将2010年CKU颁布的《纯种犬繁殖登记规则》中第12章中关于近亲繁殖部分规定列举如下:
近亲繁殖的定义:建立在相近血缘关系上的繁殖,一位祖先至少作为一次父方或者母方,近亲繁殖也是兄弟姐妹中的亲缘关系间的繁殖,亲缘关系限于5代以内。
CKU按照亲属关系的纯种犬繁殖登记分类为:纯种繁殖、近亲繁殖和禁止繁殖。
纯种繁殖:同种纯种犬之间的繁殖。
近亲繁殖:建立在血统亲属关系上的同种纯种犬之间的繁殖,这里血统亲属关系定义限制在5代以内。
禁止繁殖:理解为最近亲繁殖,如父配女,子配母,同父同母之兄妹交配或者是半兄妹交配。
根据《2010年纯种犬繁殖规则》规定,在新生犬登记时禁止血统亲属关系定义限制在2代以内(即父母犬和祖父母犬两代)的繁殖行为,即禁止繁殖行为。
可以用如下的关系图表述:
CKU繁殖登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