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皮犬(SHAR PEI)FCI繁育标准(中文版)
2012-12-27 10:29:32 | 编辑:编辑部-1
FCI国际纯种犬标准第309号/1999年8月9日
SHAR PEI
沙皮犬
起源国:中国
犬种认定国:FCI
原始标准生效日期:1999年4月14日
用途:狩猎犬和看守犬。
FCI分类:第2组:宾莎犬和雪纳瑞犬,山脉犬,瑞士山地犬和牧牛犬类及其它品种
第1类 山脉犬类,獒犬类
无需工作犬测试
历史梗概:这一中国品种犬已经在南中国海相邻的省份存在了数百年,广东省可能是其原产地。
整体外形:活泼、强健、体型中等,矮小但体躯方阔。在头骨和肩隆处皮肤折皱,耳朵短小,口吻类河马口吻,这使沙皮犬面貌独特。公犬比母犬大而强壮。
重要的比例:沙皮犬的肩高约等于其体长 (尤其对于公犬来说),从鼻子到额段的距离约等于从额段到枕骨的长度。
行为/秉性:安静、独立、忠诚,对家有深厚的感情。
头部
占身体的比例相当大。前额与面颊的皮肤折皱并成垂皮。
头盖部:
头骨:平而宽
额段:适度
面部:
鼻:大而宽,最好为黑色,与总体被毛一致的任何颜色的鼻子也是允许的。鼻孔开阔。
口吻: 口吻是这类犬种的显著特点。从鼻根到鼻尖开阔,没有丝毫的锥形迹象。唇部和吻尖有很好的肉垫。鼻基处可以有突起。
嘴:舌、嘴上部、齿龈和下垂的上嘴唇:以蓝黑色为最佳。舌头上可以有粉红的斑点。纯粉红色的舌头则非常不受欢迎,淡色的公犬,其舌头为纯正的淡紫色。
颌/牙齿:颌强壮,是完全的剪状咬合,即:上齿紧扣下齿,颌成方形。下唇的肉垫不宜过厚而妨碍咬合。
眼睛:深色、杏仁状、带怒容。对于淡色犬来说,浅色眼睛也可。眼珠与眼睑的作用决不受周围的皮肤、折皱或毛发的干扰。眼珠、结膜或眼睑的任何刺激征兆都不受欢迎,拒绝眼内翻。
耳朵:小而厚,呈等边三角形,耳尖稍圆,长在头骨顶处,耳尖指向眼睛,或生在眼睛正前上方,两耳距离宽,离头骨近。竖起的耳朵非常不受欢迎。
颈部: 长度适中,粗壮,与肩部自然相连。颈下的皮肤不可过于松弛。
身体:成年犬的身体上有皮肤折皱非常不受欢迎,除非皮肤折皱是在肩隆或尾根处,这些地方应当适度皱起。
背线:在肩隆以下稍微放低,然后略微升高至腰部上方。
背部:短而壮
腰部:短、宽、微呈拱型。
臀部:相当平
胸腔:宽且深,可触及肘部。
腹线:在腰部以下稍微上升。
尾巴: 尾根粗而圆,逐渐变成一个细尖。尾根位置高,这是本品种的一个特征。尾巴可能竖得很高且弯曲,或卷成绷紧的小圆圈或弯曲在背部的正上方。无尾或尾巴发育不全者非常不受欢迎。
四肢
前肢: 前腿直、长度适中,骨骼良好。前腿皮肤无折皱。
肩部:肌肉发达,有斜度。
掌骨(系骨):微斜、强壮而有弹性。
后肢:肌肉发达,强壮,弯曲适度,从后方看后肢与地面垂直且相互平行。大腿上部、下部、后系骨出现皮肤折皱以及跖部皮肤加厚不太受欢迎。
跖部:直。
脚:尺寸适中,紧凑,不扩张。脚趾节接合良好。后脚无狼爪。
步态/动态:首选的步态为小跑。步态自由、平衡且向前奔跑积极,后躯推动有力。当速度增大时,脚着地区域向中线靠拢,高抬足的步态不受欢迎。
被毛
毛质:是本品种一个显著的特征:毛短、粗且硬。被毛从体内直线长出,但到四肢时逐渐变平。无底毛。被毛长度从1cm至2.5cm不等,从不修剪。
毛色:除白色外所有的颜色均可接受。尾巴和大腿后部常为浅色。背部下面和耳朵间呈灰色也可以接受 。
尺寸:
高度:在肩隆处为44 - 51(17,5 - 20英寸)
缺陷:任何与上述各点的背离均视为缺陷,其缺陷严重性严格地与其缺陷的程度成比例。
严重缺陷:
与剪状咬合不符 (就目前来讲,上颌轻微突出也可接受)。
口鼻长
舌苔有斑点(粉红色斑点除外)
耳朵大
尾根低
被毛长度超过2.5 cm。
失格缺陷:
前额平,咬合时上颌或下颌突出严重。
纯粉红色舌苔。
下唇卷曲,干扰咬合。
圆而突出的眼睛。睑内翻/睑外翻
皮肤、折皱或毛发影响眼睛的正常功能。
耳朵竖起
无尾:尾短而粗。
身体、四肢皮肤严重折皱(肩隆与尾根处除外)。
颜色不纯(缺乏正常色素、斑点、斑纹、黑色或棕褐色,鞍状花纹)。
注:公犬具备两个明显正常且完全置于阴囊中的睾丸。
备注:任何对沙皮犬身体(尤其是嘴唇与眼睑)的人工改变将使其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