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可卡犬(AMERICAN COCKER SPANIEL)FCI繁育标准(中文版)
2012-12-27 11:40:28 | 编辑:编辑部-1
FCI国际纯种犬标准第167号 (1999年1月22日)通过
AMERICAN COCKER SPANIEL
美国可卡犬
起源国:美国
原始标准生效日期:1993年5月17日
用途:田猎犬,伴侣犬
F.C.I.分组: 第8组 寻猎犬,田猎犬,水猎犬
第2节 田猎犬
无需工作犬测试
整体外形:美国可卡犬是运动犬组中体型最小的。他拥有强健、紧凑的身体和轮廓分明、精致的头部,整只犬有完美的平衡感和理想的尺寸。他直立时前腿笔直,肩部耸起,背线强壮、略倾斜,后躯肌肉发达、适度弯曲。可卡犬的奔跑速度惊人,耐力好。更为重要的是,可卡必须是自由、欢快、健康的,整体感觉协调,且在行动中表现出强烈的工作愿望。一只身体各部分都很匀称协调的可卡犬远比一只优缺点都非常突出的犬要更理想。
重要比例:从胸骨到大腿的后端要比从肩隆最高处到地面的高度略长。身体必须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挺拔而轻快的步态;犬不应有体长而个矮的体形。
行为/秉性:性情平和,不胆怯。
头部:头部比例协调,与身体其他部分相称,表情机智而警觉、温柔而动人。
头盖部:
头骨:圆,但不夸张,无扁平感;眉毛分明。眼部以下的骨骼结构轮廓分明。
额段:明显
面部:
鼻:鼻子尺寸相当,使口吻与前脸保持比例协调,鼻孔发育良好,具有运动犬的典型特征。黑色、黑白和黑褐色犬的鼻子应为黑色,其他颜色的犬可为棕色、深赤褐色或黑色,颜色越深越好。鼻子的颜色应与眼眶的颜色协调一致。
口吻:宽而深。为了保持正确的比例,从额段到鼻尖的距离应是额段向上越过头顶到枕骨距离的一半。
嘴唇:上嘴唇饱满,有足够的深度覆盖住下颌。
颌/牙:颌呈方形、平坦。牙齿坚固而健康,不能过小,呈剪状咬合。
颊:不突出。
眼睛:眼球为圆形、饱满,直视前方。眼眶稍显杏仁状;眼睛不能无神或突出。虹膜的颜色为深棕色,一般而言,颜色越深越好。
耳朵:叶状、长,皮毛优良,毛发丰厚。位置不高于眼睛下方处的延长线。
颈部:颈部足够长,使鼻子可轻易地碰到地面,肌肉发达,皮肤无松驰迹象(有喉音)。脖颈挺拔,位于肩部之上,略拱,逐渐变细,与头部相连。
身体:
背线:略微倾斜,一直延伸到强健的后躯。
背部:强壮,倾斜平滑,从肩至断尾根处略下倾。
胸:胸深,最低点不高于肘部,胸前部有足够的宽度以容纳心肺,但不能太宽以至影响前腿向前运动。肋笼深,曲率良好。
尾:断尾,尾部与背线保持很好的延续,平于背线或略高,但不能象梗类犬一样竖直,也不能下垂,显露胆怯。犬运动时,尾部动作欢快。
四肢
前肢:前肢平行、直,骨骼强壮、肌肉发达,紧靠身体,位于肩胛骨的正下方。
肩部:平直,与前肢约成90度角,可使犬的前腿能轻松地向前运动。肩部轮廓分明,略倾,但没有突起,马肩隆的尖端成一角度,以保证肋笼有足够的曲率。
肘:在前腿垂直地面时,从侧面看,肘部位于肩胛最高处的正下面。
系骨:短而强壮。前腿的狼爪可去除。
后肢:从后面看,后肢无论在静止或运动时均保持平行。骨骼强壮,肌肉发达。
臀部:宽,后部浑圆,肌肉发达。
大腿:有力且轮廓分明。
膝关节:角度适中。强壮,站立和运动时均联接紧密,无滑移、松脱现象。
跖部:强壮,位置低。后腿的狼爪可去除。
脚:紧凑、大且圆、结实,角质足垫;既不能向内也不能向外撇。
步态/动态:虽是运动犬中体型最小的犬种,但美国可卡犬却有着典型的运动犬步态。前后躯良好的平衡是保证步态良好的前提条件。可卡由强健有力的后躯发力,肩部和前腿构造合理,与后躯的驱动相协调,使犬可以自如地跨步向前。最重要的是,可卡的步态协调、流畅、自如。运动时必须遮盖地面,动作过大视为不正确的步态。
被毛
毛质:头部毛发短且精细,身体上的毛发为中等长度,有丰厚的底毛来保护身体。耳朵、胸部、腹部及四肢毛发丰厚,但不能过量到掩盖了犬只的整体轮廓线,影响到犬只的运动、外观和作为一只毛发适量的运动犬的职责。毛发的质地很重要,可卡的毛发应是柔滑,平坦的或略呈波浪形,要便于打理。毛发过量、卷曲或是棉花似的质地均应视为严重的缺点。用电剃刀给背部剃毛是不可取的。为了加强犬的整体轮廓而作的毛发修剪应尽量自然。
颜色和斑点:
●黑色:纯黑色,包括有黄褐色斑的黑色犬。黑色应为墨黑色;褐色或深赤褐色的色泽是不可取的。允许胸部或/和咽喉处有少量白色;其他任何部分出现白色斑均为失格。
●除黑色以外的其他纯色(ASCOB):除黑色外的其他纯色犬,从最浅的奶油色到最深的红色,包括褐色和有棕色斑的褐色犬。颜色应有统一的色泽,但修饰毛的色泽可略淡。胸部或/和咽喉部的少量白色是允许的,其他任何部分出现白色斑均为失格。
●花色犬: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纯色,颜色区分明显,其中一种颜色必须是白色;黑白、红白(包括从最淡的乳色到最深的红色之间的各种红色)、棕白以及杂色犬:包括任何以上颜色组合并有棕色斑点。棕色斑出现的形式与纯黑色犬和除黑色以外的其他纯色犬的一样是较为理想的。杂色犬被归类为花色犬,可以有常见的各种杂色图案。主色占90%或以上视为失格。
●棕色斑点:棕色的范围可从最浅的奶油色到最深的红色,必须在10%以内,超过10%的视为失格。在纯黑色犬或除黑色以外的其他纯色犬中,棕色斑应出现在以下部位:
1)双眼上有清晰的棕色斑;
2)口吻部两侧和颊部;
3)耳朵内侧;
4)足或/和腿部;
5)尾巴下面;
6)胸部可以有棕色斑,有或没有都不会扣分。
棕色斑点如果不是清晰可见,或只有淡淡的痕迹,应扣分。口吻部的棕色斑如向上延伸或互相连接,也应扣分。纯黑色犬或除黑色以外的其他纯色犬,其他有棕色斑的犬,棕色斑未出现在以上指定部位,为失格。
尺寸:一只成年公犬在肩隆处的理想高度应为15英寸,母犬为14英寸,高度允许在上下1/2英寸的范围内浮动。一只成年公犬的身高超过15.5英寸,或一只成年母犬的身高超过14.5英寸均视为失格。一只成年公犬的身高如低于14.5英寸,或一只成年母犬的身高低于13.5英寸,应扣分。高度由从肩胛骨到地面的垂直距离决定,测量时犬应自然站立,前腿和略低的后腿平行于测量线。
缺陷:任何与上述各点相背离的均视为缺陷,其缺陷的严重性严格地与其缺陷的程度成比例。
失格 :
●颜色与斑点:上述的颜色是唯一可接受的颜色或颜色组合。其他的任何颜色或颜色组合均视为失格。
●纯黑色犬:除胸和咽喉部外的其他部分有白色斑,为失格。
●除黑色以外的其他纯色犬:除胸和咽喉部外的其他部位有白色斑,为失格。
●花色犬:主色大于等于90%,为失格。
●棕色斑:(1)棕色斑超过10%;(2)黑色或除黑色以外的其他纯色犬,其他有棕色斑点的犬,在指定位置未出现棕色斑,为失格。
●身高:公犬身高超过15.5英寸,母犬身高超过14.5英寸,为失格。
注:公犬具备两个明显正常且完全置于阴囊中的睾丸。